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诗词文学 > 正文 诗词文学 明史案 最近更新2025-07-30诗词文学4 《明史》案, 《明史》案,是清朝著名的文字狱之一。顺治十八年(1661),浙江湖州府的庄廷,眼睛瞎了,欲效(左邱失明,厥有国语)的史迹,立志要写一部《明史》。得知同乡故明大学士朱国祯著有明史稿及明臣公卿志状疏草等资料,便花了一千两银子,将稿本买下,补写了李成梁杀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等文字。有贬斥满洲之倾向,如称清太祖为建州都督,直书其名——努尔哈赤。指孔有德、耿仲明等为叛逆之臣。自天命至崇德皆不直书年号,而于南明则书隆武、永历年号。在李如柏、熊廷弼传中 上一篇 一不做,二不休 yībūzuò,èrbùxiū原意是要么不做,做了就索兴做到底。指事情既然做了开头,就索兴做到底。唐·赵元一《奉天录》卷四光晟临死言曰‘传语后人,第一莫 下一篇 望风而溃是什么意思 望风而溃,拼音wàngfēngérkuì注音ㄨㄤˋㄈㄥㄦˊㄎㄨㄟˋ解释溃:散,溃逃。刚看到敌方的影子就溃不成军。形容军旅不堪一击。出处宋·孙光宪《北 相关文章 束缊请火 如醉方醒 来者不善 咸与惟新 朝歌夜弦 伟绩丰功 吉人天相 矫枉过中 哭哭啼啼 面若死灰